2008年10月8日 星期三

那些貌似保护性的规则

在曼城的头半年,是在曼大的公寓里住。过了一些时候,发现厨房里烧水的小电壶坏了。我把自己带的换上了。我是早有准备的。出门在外,我最不能忍受的是喝凉水。因为号称自来水的水质好,可以直接喝,所以他们基本上不加热的。过两天隔壁从天津来的L老师把坏的水壶拿到RECEPTION那里居然换了一个新的回来。原来根本不必自己解决问题,他们会帮忙的。



我的台灯不亮了,不知道是啥原因,或许就是灯泡坏了。那天路过RECEPTION,我试着顺口告诉他们。他们问清楚我的房间号,然后说好了,我们会去换的。晚上回房间,一拧,灯亮了。我心里想,这儿的服务真好。日子长一点,就发现其实都不必要亲自去说,在网上登个记,工人就会在预约好的时间来修的。



又过了些时候,弄明白了。原来这里的规则规定,出租房间的,主人有义务保证所有的设备完好。这些设备是指住客入住的时候看到的陈列在房间里的所有物品。如此解释下来,保证水壶、台灯之类的正常使用是属于出租人的法定义务。



从我的亲身经历看,很灵的,这些貌似保护性的规则切实地起到了保护承租人的作用。



又大半年过去了,期间还搬了两次家。最近要搬到约克去,决定把目前住的房子租出去。熟门熟路地,又找到了中介K小姐。我的租售房子都是通过她操办的。一来二去,彼此相熟了。K很为我着想,很热心地告诉我说如果不想惹麻烦的话把那些不必要的小东西都收了吧。否则一有毛病,无论大小,你都得负责,或修或换,很麻烦的。我觉得她说的极是。于是动手,只留下最必要的。厨房里的微波炉、电水壶、烤面包机、小烤箱什么的,都被我收起来了。



忙乎了好一阵子,然后看看厨房的操作台,有点空荡荡的了。其实,对于入住的人来说,这些小东西都挺有用的。很可能入住的人要自己去购置。其实,这些小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坏的。但是,但是,还是那些规则,基于可以理解的想法,我把他们都收起来了。



从我的亲身经历看,似乎是,这些貌似保护性的规则实际上减少了承租人可能享有的便利。



在香港的外佣大多来自菲律宾。浏览了适用于他们的貌似保护性规定,诸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强制性要求雇主为他们投保、保证每年的假期、支付他们每年探亲一次的路费、培训费、而且还严格地限定了他们的工作范围等等。对于本地工人,就没有这些规定。



保护得越多、保护程度越高,雇用他们的成本就越高,从而有效地缩减了他们的市场,与此相对应的扩大了本地雇工的市场。从整体上分析,这些貌似保护性的规定使雇佣门槛提高,只有那部分已经处于稳定劳动关系的人或许因此而受益。



规则及其运行效果的复杂性由此可窥见一斑。所以,在非常具有操作性的法律部分中,抽象地倡导权利或简单地加强保护,结果只是貌似,再进一步的效果就要有赖于更多的背景因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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